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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乡村商贸流通服务业集群。17.乡村商贸物流产业链。改造升级乡镇商贸中心、大中型超市、集贸市场等,推进乡镇集贸市场标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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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河南省乡村富民产业发展行动方案 (2025~2027年)的通知

豫政办〔2025〕11号

2025年04月25日

(六)乡村商贸流通服务业集群。

17.乡村商贸物流产业链。改造升级乡镇商贸中心、大中型超市、集贸市场等,推进乡镇集贸市场标准化改造。引导快递物流企业和电商平台下沉乡村。建设农产品加工、包装、冷链、仓储等设施,推广冷链云仓、共同配送、零担物流等模式。鼓励电商平台、直播团队打造特色产品直播基地、“村播学院”。支持第三方机构加强农产品销售数据分析,帮助生产主体改进生产决策、调整产品结构,提供适销对路的特色农产品。到2027年,产业链规模达到2370亿元。

18.乡村服装加工贸易产业链。加快台前羽绒、新密服装、项城医护服、光山羽绒服、邓州穰东镇女裤、柏庄针织童装等产业园建设,推动服装及帽子、手套、袜子等服饰加工产业落户到乡镇、延伸到乡村。积极承接纺织服装产业转移,支持企业推行“协会+企业(合作社)+农户”“龙头企业+卫星工厂”“总厂+帮扶车间”等模式,打造全产业链基地,开拓国内外市场。到2027年,产业链规模达到1200亿元。

三、推进措施

(一)完善产业体系,提升产业链能级。支持各地结合开发区建设主导产业园区,在具备条件的中心镇建设乡村振兴产业园,在重点村发展共富产业园,引导产业链向乡镇、村庄、农户延伸,打造县、乡、村三级联动的乡村富民产业体系。在确保粮食安全的前提下,为全省每个行政村统筹安排100亩左右相对集中的一般耕地,支持有条件的村因地制宜发展各具特色的设施农业,构建运营主体、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优势互补、分工合作的良好格局。

(二)做强龙头企业,丰富市场主体。支持通过兼并重组、强强联合和链式整合等方式,分级培育壮大一批具有引领性、带动性的“链主”企业,形成优质企业发展雁阵。支持“链主”企业、龙头企业带动中小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市场主体主动融入产业链、供应链配套,建设原料基地。支持专业服务公司、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供销合作社等开展农业生产托管、农资供应、技术服务、产品销售等农业社会化服务。积极发展服务联合体、服务联盟等新型组织形态。

(三)强化科技赋能,增强发展动力。支持“链主”企业牵头组建科创联合体,探索构建团队共引、平台共建、项目共研、难题共解的校企、院企协同创新模式,推动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发挥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专家作用,打通科学研究、实验开发、推广应用全链条,推动科技资源下沉乡村。引导企业面向终端市场开展装备改造升级,发展柔性生产、共享制造等新模式,推广标准化“产业互联网+绿色低碳”解决方案,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四)提升质量标准,做强区域公用品牌。建设豫农优品、美豫粮油品牌矩阵,支持各地培育区域公用品牌,创响一批“珍稀牌”“工艺牌”“文化牌”等乡土品牌。鼓励入选豫农优品、美豫粮油商标及标识使用人名录企业建立首席质量官制度,健全全过程质量管理体系,牵头或参与国际、国家与行业标准制定(修订),推动制定高于国家标准的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持续开展“豫农优品”“美豫粮油”天下行活动,以市场化运营方式开拓长三角、京津冀、粤港澳大湾区、成渝等市场;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通过贸易、投资等方式参与海外产业链、供应链建设。

(五)突出联农带农富农,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支持农民积极参与产业发展,加强技术赋能、金融赋能、服务赋能,通过订单粘合、资金粘合、政策粘合等方式,推动市场主体与农民建立长期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鼓励培育龙头企业带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跟进、小农户参与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让农民合理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之间进行资源资产联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进行股份合作,多种形式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四、推进机制

(一)推动链式发展。实行乡村富民产业链链长制,分管省领导担任总链长,省农业农村、商务、文化和旅游、粮食和储备、林业部门和省农科院、河南工业大学、河南农业大学为链长责任单位,由厅级领导担任链长。链长责任单位负责组建重点产业链工作推进专班,建立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社会力量积极支持、农民群众广泛参与的推进机制。

(二)强化分级指导。省、市两级聚焦重点产业链,加强业务指导、项目扶持、示范带动,促进规划、政策、标准等有效衔接,形成高效指导和促进体系。强化县域统筹,推动县、乡、村三级联动发展,形成县城、中心乡镇、中心村层级分工明显、功能有机衔接的产业发展格局。引导位置相邻、产业相同的乡村加强资源整合,推动联村抱团发展、区域联动发展。

(三)实行动态管理。建立“方案+图谱+清单”制度,分链编制产业链培育方案,绘制产业链图谱,建立重点企业清单、重点项目清单、重点短板清单、重点事项清单等并动态调整,组织按图施工、照单作业。将乡村富民产业链培育情况纳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资金分配、项目安排、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工作实绩突出、成效明显的地方和单位按照规定予以激励。

(四)健全协同体系。全面梳理重点产业链行业协会组织,分链组建或完善行业协会,搭建上下游企业交流合作桥梁。以行业协会等为主体,分集群组建产业联盟,强化资源整合、行业链接、收储调节、以商招商等职能,提高供应链稳定性。推动行业协会、产业联盟加强行业自律管理,防止无序发展、恶性竞争。

五、要素保障

(一)培养乡村人才。推动各类人才向乡村聚集,有序引导大学毕业生到乡、能人回乡、农民工返乡、企业家入乡。统筹高素质农民培育、致富带头人培训等培训计划资源,造就一批“土专家”“田秀才”“乡创客”。实施乡村工匠“双百双千”培育工程,在刺绣印染、雕刻彩绘、传统建筑、陶瓷烧造等领域,认定一批乡村工匠名师、大师,设立一批名师工作室和大师传习所。

(二)优化资金供给。用好相关行业资金,加强农业产业发展资金、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等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加大对乡村富民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入。用足用好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无还本续贷等增量政策。稳步推进“富民贷”和“富民产业贷”试点,用好“精准扶贫企业贷”政策,支持金融机构推出更多符合乡村富民产业发展特点的金融产品。加强涉农数据归集和共享,解决政金企信息不对称问题,健全农村产权交易机制,激活农村资源要素,完善金融支持条件。鼓励各地结合实际设立乡村富民产业基金。

(三)加强用地保障。各地要制定盘活利用农村废弃宅基地等低效闲置土地政策措施,提高土地使用效益。对设施农业用地按相关规定在用地规模、“占补平衡”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鼓励各地探索利用非耕地资源发展设施农业。对智慧农业、创意农业、文化旅游设施等对空间布局有特殊要求的产业项目,在符合耕地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等政策要求基础上,使用预留的乡村建设用地机动指标予以保障。规模较大、工业化程度较高的产业项目在城镇开发边界内的产业园区布局,使用城镇建设用地指标予以保障。

(四)搭建服务平台。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设乡村富民产业信息服务平台,整合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金融机构、科技社团等资源,精准发布技术、人才、资金、政策等供需信息。持续开展“设计河南·美丽乡村”创意设计大赛,深化设计在乡村富民产业领域的融合应用,搭建创意设计人员参与乡村富民产业发展的服务平台。

(五)强化氛围营造。及时总结乡村富民产业发展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选树一批标杆典型,加大复制推广力度,扩大示范带动效应。各地要结合实际积极探索,不断丰富乡村富民产业发展路径举措。新闻媒体要加大对乡村富民产业发展先进典型和案例的宣传报道力度,营造浓厚氛围。

(路天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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