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20救护车抵达之前,如何更快速地对患者进行施救?市人大代表提出了《关于制定<开封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的议案》。承办单位认真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计划将制定《开封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列入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计划。本期《议案提案追踪》为您重点关注。
对于院前急救来说,时间就是生命。目前,在开封市主城区120平均急救反应时间大概需要9分钟,而实际上患者一旦停止呼吸心跳,(4~6)分钟之后,脑细胞将发生不可逆的损伤。如果大于10分钟,脑死亡的概率就比较大。
开封市120急救指挥中心主任王爽表示,如果说患者出现了心脏骤停,如果在一分钟之内对他进行心肺复苏和运用AED来进行抢救,那么成功率能达到90%,如果在4分钟之内进行心肺复苏,成功率能达到50%,但是每超过一分钟,他的抢救成功率就会降低10%。
AED即自动体外除颤仪,它能诊断特定的心律失常,并通过电击除颤抢救心源性猝死患者,相比医生使用的专业除颤设备,在紧急情况下,即便没接受过培训的人也能够跟着语音提示操作。
开封市红十字爱心天使应急救护培训中心主任曹爽演示了AED的操作方法。
因此,在城市公共场所普及AED,不仅是救急所需,也是构建城市应急保障体系的一项重要举措。开封市卫健委分管领导李新民说,目前,红十字会在全市布设AED有72台,分布在全市的学校、车站、商场等,72台AED目前在全市来说还远远不够。
据统计:我国现有心血管病患者3.3亿,每年发生心脏性猝死54.4万例,平均每天有近1500人死于心脏骤停,80%猝死发生在院前。因此加强院前抢救措施,成为了一项艰巨的任务和亟待解决的问题。
河南省政协常委、农工党河南省委会副主委、开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农工党开封市委会主委穆宏地表示,农工党作为医药卫生界为主的一个党派,一直致力于院前急救的工作,从2019年开始,就在全市农工党员中开展急诊急救的培训,也就是心肺复苏的培训;同时在2021年的市“两会”上提出来,自动除颤仪的配置。这些一系列的工作实际上是推进了开封市急救医学的发展。但同时开封市的院前急救工作还存在许多问题,比如说培训的人员素质的问题,另外是资金的问题,再一个就是院外的自动体外除颤仪的配置问题,这些工作实际最需要用立法的形式进一步促进完善。
农工党开封市委会专职副主委兼秘书长、开封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蒋淇深入基层、深入一线,走访开封市多家医院和医疗急救机构开展调研,在今年的市“两会”上他提出了《关于制定<开封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的议案》。
蒋淇说:“我们提出的院前医疗急诊的目的就是旨在提高我市的医疗急救水平,用立法的形式把医疗急救设备、设施进行完善,包括财政的投入,对人的健康起到积极的保护作用。”
议案中,蒋淇的建议呈现出三大亮点:一是织起“急救网”,明确院前医疗急救组织架构及实施体系。规定按照区域服务人口、服务半径、交通状况和急救需求等因素规划急救站布局;二是分秒必争,守护公众“生命线”。规定接诊医疗机构在患者送达前应当做好接诊准备,科学合理调度医疗急救资源;三是多措并举,建强医疗“人才库”。明确要求应当加强院前医疗急救队伍建设,保障人员配置等。该议案交付市人大常委会具体办理。
开封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主任马继宏表示,经过教工委认真研究,积极与提议案代表沟通,多次召开座谈会,认真征求了市卫健委、市红十字会以及财政局等有关部门的意见,在经过集体视察、调研的基础上,目前初步形成了议案办理情况报告。
近日,开封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体系,提高急救服务能力和水平”议案办理工作启动会。
马继宏说:“在社会日益增长的需求面前,我市的院前医疗急救工作也暴露了诸多不足,急需制定《开封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我们已经建议将该条例列入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
市医疗系统专家普遍认为,《开封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立法项目如果能够顺利实施,将会从制度上进一步健全医疗急救体系,提高医疗急救服务能力和水平,保障公民生命健康权益。
开封市红十字会秘书长刘枢表示,单靠市红十字会的力量,还远远无法满足做到全域覆盖,需要多方行动,形成合力。特别是建议一些大型的经营性场所,例如:商超、景区、运动场馆等,应该把AED的设备,纳入到基础设施配备管理,以保障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健康。相信,通过这次人大议案的调研,如果能推进《开封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的立法,将会从制度上,对健全完善开封市AED设备的部署,给予更有力的保障。
蒋淇说,希望针对院前医疗急救事业发展开展急救立法,不是为了立法而立法,而是通过立法来改变以往院前医疗急救建设发展由卫生健康系统一家“单打独斗”的状况,使之成为政府乃至整个社会的共同责任。
(开封广播电视台《议案提案追踪》栏目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