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7月29日召开的大检察官研讨班获悉,今年上半年,全国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36.7万人、提起公诉76.1万人,同比分别上升18.5%、6.8%。
据介绍,检察机关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一方面,始终保持“严”的震慑,依法从严惩治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起诉2.8万人。深入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起诉涉黑恶犯罪4655人。严惩拐卖人口犯罪,与最高法院、公安部等部门联合开展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专项行动。加大对毒品犯罪惩治力度,上半年起诉2.6万人,同比上升31.3%。另一方面,发挥“宽”的教育感化作用,依法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保证认罪认罚的自愿性真实性、量刑建议的合法性恰当性,超过85%的犯罪嫌疑人在检察环节认罪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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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起诉利用网络实施的犯罪12万人
根据通报,今年上半年,检察机关起诉利用网络实施的犯罪12万人,同比下降5.5%。依法严惩电诈网赌,积极参与打击治理涉缅北电诈犯罪专项行动,依法从严惩治犯罪集团幕后“金主”、骨干成员,持续推进“断卡”“断流”等专项行动,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2.5万人,同比上升44.1%。
最高检去年底发布的《检察机关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工作情况(2023年)》曾分析,随着近期政法机关对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开展重点打击,大批在境外从事诈骗活动的人员集中被抓捕回国,今后一段时期起诉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数量将呈持续上升态势。
7月26日,最高检、最高法、公安部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据介绍,去年以来,在中央政法委部署指挥下,中央政法单位会同多部门开展专项行动,通过对外交涉、严厉打击、边境管控等措施,集中抓获遣返数万名境外涉诈分子,取得了重大阶段性成效。
此外,在“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中,检察机关聚焦15个方面重点任务,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上半年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6.2万人,同比上升36.5%;起诉民营企业关键岗位人员职务侵占、挪用资金、受贿等利用职务便利实施的涉企犯罪5827人,同比上升41.1%;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8894人,同比上升45.5%。
同时,检察机关协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上半年起诉金融犯罪1.2万人,同比上升7.6%;深入开展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起诉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7763人,同比上升4.1%;起诉洗钱犯罪1391人,同比上升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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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犯罪严重的未成年人依法起诉2.5万人
今年上半年检察机关对犯罪严重的未成年人,依法起诉2.5万人。最高检推动健全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级干预矫治机制,会同教育部等部门促推专门学校建设,我国现有专门学校230所。
教育部2023年底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全国共有119所专门学校,在校生8109人。其中,有的省份尚未建立专门学校。由此可见,近两年我国专门学校数量增加了百余所。
专门学校原称工读学校,是教育矫治有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的场所。“工读”意为半天劳动、半天学习文化课,曾被社会上很多人误认为是少管所。为了消除社会误解、解除家长后顾之忧和保护未成年人隐私,2012年修正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将“工读学校”改为“专门学校”。2020年新修订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明确了“国家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进行专门教育”。
最高检发布的数据显示,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总体呈上升趋势,低龄未成年人占比有所增加。最高检副检察长宫鸣此前指出,未成年人的罪错行为通常有一个由轻及重、逐渐演变的过程,错失最佳的矫治教育时机或者干预措施不当,部分未成年人可能实施更为严重的犯罪行为。
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教授、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少年司法专业委员会委员罗海敏认为,专门矫治教育没有达到预期效果的一大原因,便是目前对未成年人罪错行为的分级干预还不够科学、清晰。此外,实务界和学界普遍认为,专门学校数量不足是另一大制约因素。
记者注意到,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专门提出“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制定专门矫治教育规定”。最高检未成年人检察厅厅长缐杰今年初曾透露,最高检正在研究制定加强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级干预矫治的意见。该意见或将于年内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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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1万件
据最高检通报,在刑事诉讼监督方面,今年上半年检察机关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1万件、监督撤案4.3万件。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依法不批捕9.5万人、不起诉3.7万人;对应当逮捕、应当起诉而未提请逮捕、未移送起诉的,追加逮捕6301人、追加起诉3.2万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3308件,法院已审结2531件,其中改判、发回重审1973件,改变率78%。对不当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提出纠正意见1.1万人。
在民事诉讼监督方面,上半年检察机关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裁判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6546件,法院已审结6694件(含积存),其中改判、发回重审、调解及和解撤诉6400件,改变率95.6%,对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4.7万件。组织防治虚假诉讼专项调研,开展专项监督,纠正“假官司”3804件,起诉虚假诉讼犯罪373人。
在行政诉讼监督方面,上半年检察机关对认为确有错误的行政裁判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234件,法院已审结193件,其中改判、发回重审、调解及和解撤诉159件,改变率84.6%。对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1.7万件。
此外,上半年,检察机关对在诉讼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徇私枉法、滥用职权、刑讯逼供等犯罪,依法立案侦查1290人,同比上升28%。对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确需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立案侦查17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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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402名检察人员被立案审查调查
记者获悉,上半年,最高检对第一轮巡视整改落实情况开展督导,对5个省级检察院党组开展第二轮系统内巡视。狠抓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深入整治检察人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突出问题,向全国检察机关通报7起检察人员与律师相互勾结、充当司法掮客典型案例。坚决支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上半年402名检察人员被立案审查调查,同比上升6.1%。
为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日前,最高检修订印发了《关于人民检察院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简称《若干意见》)和《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追究条例》(简称《条例》)。
《若干意见》对今后一个时期检察机关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作出系统部署,坚持“放权”与“控权”并重,专章规定了“完善检察权内部制约监督机制”,对于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业务部门负责人以及其他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检察人员,怠于履行或者不当履行监督管理权,对检察人员违反检察职责的行为失职失察、隐瞒不报、措施不当的,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追究监督管理责任。同时,坚持惩戒与保护并重,严格区分违法办案责任与一般过失、司法瑕疵的界限,该严则严,当宽则宽。
修订后的《条例》根据检察官法的规定,对具体追责情形作了修改完善。对检察人员故意违反法律法规办理案件的,以行为为导向,规定只要实施隐瞒、歪曲事实,违规采信或者不采信关键证据等13种行为之一的,即应当承担司法责任;对存在重大过失的,以结果为导向,将造成严重后果作为承担司法责任的构成要件,规定了认定事实、适用法律等方面出现错误,导致案件错误处理并造成严重后果等10种情形。
同时,《条例》坚持主客观相一致原则,不简单以发生错案结果追责,明确客观上存在法律法规修订、司法解释发生变化或者有关政策调整等7种情形之一,导致改变案件定性、处理决定以及撤回起诉、判决无罪等的,相关案件办案检察人员不承担责任。
数说上半年检察工作
●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36.7万人、提起公诉76.1万人,同比分别上升18.5%、6.8%。
●依法从严惩治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起诉2.8万人。
●深入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起诉涉黑恶犯罪4655人。
●加大对毒品犯罪惩治力度,起诉2.6万人,同比上升31.3%。
●起诉利用网络实施的犯罪12万人,同比下降5.5%。
●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2.5万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4.5万余人,同比分别上升44.1%和下降25.2%。
●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6.2万人,同比上升36.5%。起诉民营企业关键岗位人员职务侵占、挪用资金、受贿等利用职务便利实施的涉企犯罪5827人,同比上升41.1%。
●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8894人,同比上升45.5%;办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1837件,同比上升74%。
●起诉金融犯罪1.2万人,同比上升7.6%。起诉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7763人,同比上升4.1%。
●向3716名因案致生活陷入困境的农村地区受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3343.2万元。
●强化打击防范文物犯罪工作,上半年起诉盗掘古墓葬、倒卖文物等犯罪874人,同比上升10.1%。
(据《新京报》)